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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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及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及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对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及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重庆黔江籍)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面向我市为黔江区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
(三)面向我市为黔江区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四)面向黔江区202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
(五)面向我市为黔江区乡镇卫生院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医学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8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毕业,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招聘条件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教育事业单位岗位
时间: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黔江区教委3339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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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卫生事业单位岗位
时间: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地点:黔江区卫生健康委304室(黔江区城西街道城西六路24号)。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50分。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2÷3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岗”的岗位,按“选岗组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考生本人选择招聘单位(详见附件1)。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三)考察。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原签订的协议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黔江区人民政府网(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及“特岗计划”教师一经聘用,须在本区县服务满5年,服务期期间不得向区外的其他单位交流、调动;本次公开招聘的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毕业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一经聘用,须在本区县服务满6年,服务期期间不得向区外的其他单位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公费师范生还需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承担相应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23-79221698;区教委, 023-79230509,023-79236801;区卫生健康委,023-79310339。
(四)本公告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黔江区教委、黔江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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